2021年11月12日 星期五
神兩面的救法──血與十字架
在羅馬書的頭八章中,我們看見救贖的兩方面:第一,我們諸般的罪得蒙赦免;第二,我們從罪的權勢中得 釋放。為 這兩面,我們還要進一步注視它們的不同。
在羅馬書一至八章這獨立段落的頭一部分中,我們曾兩次看見主耶穌的血,那就是三章二十五節,與五章九節。在第二部分中,六章六節引進一個新的思想,說到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。第一部分的講論是以主耶穌工作的一方面為範圍,那就是神憑 耶穌的血赦免了人所犯的罪,使我們得以稱義。而在第二部分的講論中,就沒有繼續說到血,卻集中於主工作的另一方面,是以十字架為代表;那就是說,我們要在基督的死、葬和復活裏,與祂聯合。這個分別非常有價值。我們會看出,血是對付我們所作的,而十字架則是對付我們所是的。血除去了我們諸般的罪,而十字架卻打擊我們能犯罪的根源。
個人的經歷中得著神,厭惡自己
所有蒙神救贖、重生、聖別、變化、模成且榮化的人,都要見神的面。(啟二二4。)看見神就使我們變化,(林後三18,)因為我們看見神時,就把祂的元素接受到我們裡面。 當我們接受神,就有新的元素進到我們裡面,舊的元素也被排除了。這個新陳代謝的過程就是變化。看見神就是被變化成為神榮耀的形像...
-
羅馬書八章9-10節強調,我們因為神的靈住在我們裡面,所以不再屬於肉體,而是屬於靈。許多基督徒常常覺得自己太過屬肉體,這其實是錯誤的觀念。聖經清楚告訴我們:「你們不在肉體裡,乃在靈裡。」因此,我們要相信聖經的話,不要被自己的感覺或觀念欺騙。基督的靈住在我們裡面,使我們不再屬肉體...
-
你們尋求我,若專心尋求我,就必尋見。——耶利米書二十九章十三節 人類想盡方法,卻一點改變不了罪的狀態。我們希望用別的名字來稱呼它,我們在同一樽毒藥瓶上貼了新的標籤,我們粉刷就要倒塌的房屋,讓它看去好像新的一樣。 我們用“差錯”、“過失”、“判斷錯誤”等等字眼來稱呼...
-
親愛的弟兄姊妹,我們今天要來思想一個深刻卻常被忽略的問題:我們到底在尋找什麼?在這個世界上,無論我們來自哪個國家、哪種文化、哪個宗教背景,我們的心中似乎總有一個無法填補的空缺。那是一種揮之不去的空虛感,一種即使擁有再多物質、成就或地位,仍舊無法滿足的缺失。 一、我們到底缺少了...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