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4月26日 星期日

從受苦到得神

新約所啟示的核心,是神有一個永遠的計畫,要把祂自己分賜到人裡面,不只是叫人得救,更是叫人在生命與性情上逐漸像祂,成為祂的彰顯。

這個過程,往往不是藉著順利,而是藉著神的對付與帶領:祂會讓人經歷失去,甚至剝奪原本所倚靠的,好叫人不再停留在外面的事物,而是得著祂自己作真正的產業;

祂也藉著患難與各樣環境,把人帶進更深的經歷,使生命被變化,最終進入祂的榮耀。這樣的工作,在個人身上是變化,在整體上則完成於新耶路撒冷,就是神與人完全聯結、彼此彰顯的終極圖畫。

換句話說,約伯的受苦並不是單為解釋苦難,而是為著一件更高的事——神要把祂自己作到人裡面,成為人的一切。

個人的經歷中得著神,厭惡自己

所有蒙神救贖、重生、聖別、變化、模成且榮化的人,都要見神的面。(啟二二4。)看見神就使我們變化,(林後三18,)因為我們看見神時,就把祂的元素接受到我們裡面。 當我們接受神,就有新的元素進到我們裡面,舊的元素也被排除了。這個新陳代謝的過程就是變化。看見神就是被變化成為神榮耀的形像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