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的經綸



聖經作為神聖的啟示,是啟示神永遠的經綸,這個經綸乃是為著一個特別的人位-基督。基督從永遠裏就是神自己,但有一天祂成為人。祂是完整的神,也是完全的人;因此祂稱為神人。我們只能在基督裏看見神,離了基督或在基督之外就看不見神。同樣的,只有在基督裏纔有真正的人性。離了基督,我們看不見真實、實在、真正的人。

基督來是遵行父的旨意,(約六38,四34,五30,)以完成祂在地上生活,嘗盡了人生的各方面。然後祂上到十字架,完成了包羅萬有的死。三天後,祂在人性裏復活;藉著復活,祂把祂的人性帶到神性裏,使祂的人性成為神兒子的一部分。(羅一3~4。)這樣,祂成了神的長子,並且重生我們作神的眾子。(羅八29,彼前一3。)

祂是神成為人;我們是人,要在生命和性情上(不是在神格上)成為神。祂是源頭,我們是產品;產品必須和源頭一模一樣。因此,我們這些神的兒女,(約一12,)乃是在生命和性情上(但不是在神格、神位上)與神一樣。整體而言,我們乃是基督的身體。基督作頭,我們作身體,就形成一個新人。(弗四24,西三10~11。)作為在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都是這新人的一部分。這是關於神經綸之神聖啟示大略的輪廓。

我們若沒有看見這個神經綸的管治原則,就無法明白聖經。我們讀聖經時,若沒有這樣的看見,就會誤解聖經。